馬太福音22章39節,耶穌告訴我們,第二條最大的誡命就是「愛人如己」。表達愛與關懷,最好的方法就是效法主的榜樣,替人分擔重擔。
耶穌曾經幫助那些受傷或不被接納的人,譬如巴底買(馬可福音10:46-52)、行淫時被捉的婦人(約翰福音8:3-11),以及被鬼附的人(馬太福音4:24)。
我們應當效法耶穌,不只是分擔自己親朋好友的重擔,也要幫助那些和我們看法不同、興趣不同的人。他們在遭遇困難的時候,同樣需要人幫助。出於神的真誠愛心,能夠改變一個人的生命。
縱使我們知道替別人分擔重擔,就是成全基督的律法(加拉太書6:2),但我們可能覺得自己無法勝任,想要把這個責任推給「更適合」的弟兄姊妹。主的帶領卻和我們想的不一樣,我們獨特的人生經歷能提供的幫助,是別人做不到的。求問神你該如何分擔鄰舍的重擔,並知道你在分擔的過程中,必大大蒙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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