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我們分享了正確信仰中,不可或缺的「認識」。今天,我們要來看得救的信心,還必須具備哪些要素。
光是知道耶穌是誰、祂做了些什麼並不夠,還必須要篤定相信這些事都是真的,而且與我們息息相關:
我們必須承認我們都違背了神的律法。
我們承認再多的努力也無法討神的喜悅。
我們相信耶穌為世人而死,祂為我們所有的罪付上代價。
我們相信祂的死已完全償還我們的罪債,而且沒有任何附加條件。
我們必須接受祂替我們承擔了刑罰,代替我們承受痛苦。
我們憑信心接受,因著基督贖罪的死,我們已經被收納進入神的家。
當我們確信耶穌就是我們的救主,我們的生活與行為就不再一樣。成為新造的人(哥林多後書5:17)之後,我們就不再是從前的自己。耶穌開始在我們身上掌權,也唯有祂配得在我們生命居首位。祂知道什麼能討父神喜悅,所以差聖靈來住在我們裡面,要教我們過神喜悅的生活。
用一點時間省察自己,看看你是否真的「認識、確信並信靠」天父。如果是,就感謝天父賜給你真正得救的信心;如果不是,就求祂施恩把這份禮物給你(以弗所書2:8-9)。
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