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向自我死」從得救的當下就開始了,那一刻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(羅馬書6:6)。舊我已死,聖靈住在我們裡面,我們從此得著新的生命(約翰福音14:17)。不過有時候,我們沒辦法那麼快就心甘情願地把所愛、所看重的人事物獻給神。
神賜給我們新生命,我們就能經歷自由,因為耶穌已經戰勝了罪。但天父的心意不只是叫我們得救,祂還要把我們從信徒轉化成神兒子的樣式(羅馬書8:29)。我們若想按照神的心意而活,就必須讓基督在生命中居首位。因此,主呼召我們天天走十字架的道路,放下一切使我們偏離祂旨意、無法跟隨祂、事奉祂的事物。
但別誤會,神不是要奪走我們所有的,讓我們孤單無依。相反地,當我們把看重的財物、親人或夢想交在十字架前,反而能脫離世俗的綑綁,得著真正的自由。
當我們把看為寶貴的交給神,就不會再用物質來衡量自己的價值,也不會再依靠別人的眼光來肯定自我。這時候,我們在主裡才算完整,或者就像保羅說的,我們「向神在基督耶穌裡看自己是活的」(羅馬書6: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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